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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举办“污染减排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型科普展览 2007-11-15 |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任务和要求,11月15日,由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环保局联合承办的烟台市“污染减排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型科普巡展在市博物馆开展。市直部门、上级驻莱单位、各镇街机关干部,农村、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城区部分学校的学生3000人参观展览。 展览分为《节约能源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 保障安全健康》和《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两部分,内容生动翔实,图文并茂,吸引了众多的干部及市民认真观看。 通过这次展览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加深刻了解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对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节能环保意识,促进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进一步提升干部群众的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为建设繁荣和谐文明的新莱州,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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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减排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污染减排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上。不断拓展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和科普宣传力度,使污染减排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抓重点,全市总动员。市委、市政府将污染减排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对污染物减排工作进行了认真规划和部署,市政府在年初工作中以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生态市建设重点工作、限期治理等文件形式将污染物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个责任部门,明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建立了定期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评价奖惩制度,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全市一个步伐,凝心聚力抓减排,把污染物减排工作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是抓源头,严把审批关。市环保局严格坚持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制度,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产业结构不合理的不批,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批,不具备污染处理能力、危及环境安全的项目不批。严格执行总量控制计划,控制总量,留有余量;严格把关,控制增量;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从控制新建项目上实现减排。仅2007年,就拒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10多个。 三是抓治污,控制污染源。环境主管部门严格制定全市重点区域流域和行业综合治理方案,对印染、电镀、造纸、屠宰、制溴、冶炼等7个行业进行了综合治理,强化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对全市污染防治设施落后,处理能力不配套,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不稳定达标及完不成总量控制指标的25个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或者挂牌督办,从削减老污染源存量上实现减排。 四是抓执法,监管做保障。市环保局严格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并将专项行动同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环境监管和查处力度,建立了无节假日和夜间的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违法案件,及时赶赴现场,仅2007年,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0多件,申请法院执行案件40多件,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为污染物减排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是抓宣传,全民齐参与。市科协、环保局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在市电视台、电台开辟了环境与法等专栏,在各级电视台、电台播出环保节目50多个,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在全市党校开设了环保教育培训课程,全年举办环保培训20多次;在社区、学校开展了“绿色”创建,先后有30多个社区、学校创建为绿色社区、学校;在镇街、企业开展了环境优美、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先后有近10个镇街、企业创建为环境优美镇或者环境友好企业;在社会,充分利用各种大型活动和环保节日,开展环保知识竞赛、讲座、街面法律咨询、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每年为党政机关、学校、企业、农村征订环保报刊杂志、图书等资料逾万份;在报刊杂志、网络刊登各类文章、信息400余篇,不断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动员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污染减排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工作。(市科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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