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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莱州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 2007-9-28

关于印发《莱州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及我市《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根据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着手进行九个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截止目前,市科协、市农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局作为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成了五个方案,分别是《莱州市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莱州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莱州市城镇劳动人口提高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莱州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莱州市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现将五个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7日

 

      

 

 

莱州市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山东省《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莱州市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由市科协和科技局担任牵头部门,教体局、农业局、广电局、林业局、信息产业局等部门为责任单位,共同规划组织实施。为切实做好该项工程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的任务和要求,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集成全市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全市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科普服务。通过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基础建设,为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
    1.制定重点科普创作选题规划。对部分优秀选题进行重点帮助和支持。以推介、倡导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重点选题的创作。(各成员单位)
    2.加大奖励和扶持优秀科普作品力度。研究制定优秀科普作品奖励的有关措施,支持基层科普工作者结合实际创作高水平的科普作品。定期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的科普作品。(市科协、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广电局)
    3.根据全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需要,开发一批公共科普资源。支持从事科普编创、科技传播等专业机构、团体和人员参与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加强科技、教育界与媒体合作,扶持科普类广播、电视内容的开发和制作。(各成员单位)
    4.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和进修活动,提升科普书报刊编辑、科普场馆展教人员、展教品开发人员等专职科普工作者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各成员单位)
    (二)以科普资源库建设为重点,建设科普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平台,探索科普产品资源服务公众的有效模式
    1.切实抓好科普产品与信息资源库建设。在共享中国科协、省科协、烟台市科协等公共科普资源的同时,着力开发我市的科普资源,在全市范围建立初具规模的科普资源库。(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体局、市农业局)
    2.积极建设科普人力资源库。在做好各学科专业技术人员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各学会、教育、科研单位广泛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参加科普创作和科普服务工作,明确他们的社会科普责任。建立各级科普志愿者协会和科普服务团,为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3.发挥全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远程教育系统、莱州农业信息网、莱州海洋与渔业局信息网、莱州科协科普网等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的作用;深入挖掘基层科普资源,将农业和农村科普信息提供给广大农民,实现农村和农业科普资源的社会共享。(市农业部、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科协)
    4.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功能优势,积极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和展示活动,以强化互动促进科技类内容的宣传,扩大科普资源的共享范围,为公众提供普及和交流科技知识的园地。(市科协、市广电局)
    (三)积极营造有利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政策环境
    1.制定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政策。(市科技局、市教体局)
    2.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充分保护各类科普资源知识产权,创造公共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普资源中的作用,鼓励各种机构和媒体有选择地释放自有科学教育资源的版权,支持公益性科普活动。(各成员单位)
    三、2007--2008年重点工作
    (一)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为主题,开展科普资源开发和服务
    1.积极开发科普挂图、音像制品、展览、科普图书等科普资源,在全市举办“节约能源”主题展览;编制、订购“爱护资源环境、节约使用能源”科普宣传资料发放到农村、社区和学校。(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教体局)
    2.编创节能科普节目或栏目,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刊物和报纸等媒体宣传节能知识;及时准确报道相关的新闻和信息;制作节能、环保、安全健康的科普专题广播、电视节目,增加播出的时段。(市科协、市广电局)
    (二)结合实际,切实推进科普资源建设工作
    1.制定重点科普创作选题规划;制定扶持鼓励优秀科普作品创作的措施,积极帮助和支持社会科普创作力量,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基层科普工作者积极开展低成本、乡土化的科普资源开发和制作。(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委组织部)
    2.成立“科技专家服务团”,由市、镇两级涉及种植、养殖、畜牧、果业、水产、渔业等不同领域的科技专家组成“科技专家服务团”,通过深入广大农村面对面向农民传授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帮助农民致富。(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科协)
    3.发挥科普宣传栏和科普画廊的作用,健全长效机制,管好用好“科普村村通”和“科普社区通”宣传栏,发挥好科普宣传栏的宣传平台作用;同时做好相关配套科普资料的编创,免费发放到广大农村。(市科协、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
    4.编制发行有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等内容的农民科普系列读本和挂图;开发制作农业和农村科普光盘;利用网站为农民传播农业和农村科普信息。(市农业局、市科协)
    5.组织系列主题网上科普活动带动对科技的宣传;对“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普之冬”“社会科学普及周”等重大科普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报道。(市广电局)
    6.开展科普宣传,弘扬科学思想科学精神,普及职业病、肿瘤、眼病、麻风病、皮肤病、性病、糖尿病等防治知识,提高全民防病素质。(市科协、市卫生局)
   (三)搞好调查研究,组织制定科普创作奖励措施。(市科技局、市科协)
    四、工作要求
    (一)将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列入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相关单位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三)拓展各部门科普资源的服务功能,扩大科普展览、展教品、远程教育课件、培训教材等现有资源的服务范围,探索建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使财政投入产生的公共科普产品迅速送达基层,服务公众。

 

 

 

 莱州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特制定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农民科学技术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全面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主要任务是:

    1、帮助广大农民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意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经营管理意识;树立崇尚科学、移风易俗、遵纪守法、反对愚昧的新风气;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

    2.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生产和生活能力。提高农村公众了解科学文化常识、适应现代文明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民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的能力;提高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和城镇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

    3.建立适应建设新农村和培养新型农民的要求,符合我市“三农”实际、具有时代特点的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体系和机制;搭建农民教育培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整合、开发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公共服务资源并实现共享利用。

    二、组织实施

    根据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科协为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教体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广电局、林业局、环保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为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牵头部门召集会议研究协调。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委组织部

    1.负责开展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大力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增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切实加强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继续加强骨干队伍建设,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认真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造和积累经验。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二)市委宣传部

    1.组织协调全市重点新闻媒体,面向农村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传播科学知识,推广介绍农村实用技术。

    2.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村送文化、科技、卫生知识。

    3.组织开展向农民工送文化科技活动。为广大农民工送去科技类图书及音像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三)市妇联

1.加强农村妇女教育培训。依托农村妇女培训学校、农函大、农广校等教育培训网络,开展农业新技术、标准化、现代网络等知识培训,增强农村妇女科技致富的能力。重点开展女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龙头企业带头人等妇女骨干的培训。积极参与“阳光工程”、“星火计划”的培训,确保妇女参训比例在40%以上。

  2.加大科技指导服务。发挥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站)的作用,组织农业专家、技术人员送科技下乡。通过建立联系点,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农业专家与女能手、女能手与农村妇女建立联系与合作,指导农村妇女科技致富。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利用现代教育网络资源,为妇女提供信息服务。

  3.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支持,推动发展一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广的“妇”字号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妇”字号农产品品牌,带动更多的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建设。继续开展“三八绿色工程”建设,组织妇女发展生态庭院经济,引导妇女为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生态市做贡献。

  4.提高妇女组织化程度。鼓励扶持农村妇女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社、协会、研究会,培育一批“妇”字号合作经济组织,推行“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发挥妇女合作经济组织在传播技术、沟通信息、联结农户、开拓市场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妇女的组织化水平。

  5.促进农村妇女就业创业。发挥妇女服务机构的作用,为妇女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促进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开展创业服务,支持农村妇女发展二、三产业,兴办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领办合作经济组织,创办个体、民营企业。宣传表彰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6.组织农村妇女开展“美在家庭”活动,积极参与生活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推进家庭生活文明化,家庭教育科学化,家庭成员知识化,引导农村妇女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巾帼文明队”的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化活动,促进文明村风的形成。

    (四)市教体局

    1.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职业学校实验实习设施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培养培训能力;扩大农村学生接受优质职教资源的规模和比例;加大对农村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使更多的农村学生能够接受职业教育。

    2.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继续实施“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动员组织城市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面向已进城农民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帮助农民工提高转移就业的质量和收益。

    3.大力加强农村成人的实用技术培训。继续实施“教育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面向留在农村的劳动力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参与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利用广播、电视、卫星、互联网等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段,扩大广播电视教育“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试点工作;结合“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的建设和应用,利用“全国农科技网联”和市农广校,发挥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普通中小学以及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活动。

    4.积极开展对农村成人的文化生活教育,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

    5.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带动面上工作。

(五)市科技局

    1.继续开展“百万农民科技培训”。重点开展以农民企业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重点的科技培训,青年星火带头人培训和农村技术“二传手”培训。

2.推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以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农技信息110为重点,推广一批农村科技服务新模式;以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区域成果转化中心为重点,培育一批农村科技服务中介,引导支持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健康发展。

3.开展农村科普活动、科技进步示范镇街考核以及全市科技进步绩效考核工作。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科普活动;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创建一批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和科普示范基地。

(六)市财政局

1.制定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

2.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针对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有关工作。

七)市人事局

    1.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三支一扶”计划)。

2.组织开展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工作,摸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现状,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3.充分发挥农业专家的技术和信息优势,组织开展农业专家服务基地建设。

    (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大力开展以农村新生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和以贫困家庭子女为主要对象的技能扶贫培训。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对广大农民开展引导性培训,增强农民遵守法纪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信息,推广培训、服务、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推动供求信息的沟通和对接。继续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

3.开展“春风行动”,进一步优化进城务工环境。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逐步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制,提高农民就业能力、维权能力和城市生存发展能力。

(九)市农业局

    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通过赶科技大集、农业科技“110”、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农业科普直通车、农业广播电视、农民科技书屋、果树苗木交易会、发放农业技术手册、现场技术指导等方式,向农民广泛开展科技培训和技术服务。

2.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绿色证书培训。实施以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知识为重点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在全市广泛开展绿色证书培训。

    3.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对农村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民开展转岗就业培训。每年对1万名农民开展短期职业技能示范培训,结合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引导性培训,使农民了解城市生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等有关知识,增强农民遵守法纪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4.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培养为核心,每年培养1千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1万户。

    5.组织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对全市沼气用户开展沼气使用知识培训。

6.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以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为依托,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中专学历培养;加大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力度,引导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7.组织农业专家,按照既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又要让农民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便于操作的原则,编印《粮油优质高效生产实用技术》、《蔬菜优质高效生产实用技术》、《苹果、梨优质高效生产实用技术》、《大樱桃、桃、葡萄优质高效生产实用技术》、《农村实用沼气》等5本技术手册。

    (十)市海洋与渔业局

1.通过渔业技术推广站,海洋与渔业协会等机构和团体,组织广大渔业科技人员,通过科技下乡、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向渔民广泛开展渔业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培养一批能带领群众,依靠科技发展渔业、共同致富的带头人。

2.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新型渔民科技培训。

3.实施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开展示范户能力提升培训。根据不同示范品种,抓住关键环节开展多形式的宝塔式主体培训活动。重点培训现代渔业新理念、新观念、健康养殖技术理论与操作,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学习和应用。年举办培训班30期,培训人员1000人次。

4.积极开展渔业职业安全培训。积极探索和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伏季休渔和开展全市渔业安全大检查等有利时机,针对不同的层次,采取培训班与下港下船、直面渔村宣传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重点开展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涉外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提高从业渔民职业安全素质。

(十一)市卫生局

1.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健康教育明白纸、小册子、黑板报、宣传栏、宣传画、标语、举办讲座、开办健康教育农民夜校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传播“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核心信息。

2.加大对农村居民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他们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推进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全面强化“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

4.开展医疗卫生下乡活动。

5.建立健全农村健康教育网络。

(十二)市环保局

全面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进农家”工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远程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图书、标语、文艺演出、环保知识下乡等多种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农民传播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农业知识,结合环境优美镇街、文明生态村建设,推出一批“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进农家”示范典型,引导农民走新型农业之路。

(十三)市广电局

    1.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优势,大力宣传各地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工作,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宣传工作,搞好“培训-就业-增收”的典型报道。

    3.大力宣传各级各类培训和技术服务机构、培训教师、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农民培训工作的典型。

    4.大力宣传各地加强农民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模式、规范项目实施、提高培训质量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十四)市林业局

1.通过林业技术推广站、林学会等机构,并依托林业工程和项目,对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林农开展普及型林业实用技术培训,重点掌握适用于本地的林业实用技术;对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林农,有计划地开展比较系统的科学素质及林业技术培训,重点培养一批能带领群众发展林业、共同致富的科技带头人。

      2.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科普日、科技活动周、林业科技“三下乡”、林业科普展览、科普大篷车等形式, 组织由林业科技人员、离退休林业科技工作者组成的不同形式的“林业科普宣讲团”面向林农广泛开展科普活动。

      3.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形式和为林农送电影、图书、戏剧等活动,把林业各项政策法规传送到乡村,引导林农树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思想、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意识;介绍林业实用技术和传递市场经济信息。 

      4.编写有关林业生产技术方面便于携带的学习资料,发放到林农手中,让林农学习和掌握现代林业技术,实现科技致富,推动富民兴林。 

      5.积极开展维护林地林权等法律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林农树立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林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十五)市总工会

 1.在全市成立流动电影放映队,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积极开展为农民工“送文化、送科技、送法律、送健康、送温暖”等活动,为农民工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解决实际问题。

2.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农民工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2006]102号),做好农民工素质教育工作。

(十六)市科协

1.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通过开展科普日、科技周、科普之冬、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农业科普知识,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激发广大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热情。每年活动40场次,受益2万人次以上。

2.开展村村通科技传播活动。把全市1018处科普村村通宣传栏建成农民身边的科普信息窗口,推动乡村科普站、科普员科普设施建设,依托“一站、一栏、一员”,常年普及政策法规、实用技术、致富信息、卫生保健、移风易俗等方面科普知识,受益群众10万人。

3.开展农民技术与技能培训。各级学会、农函大、农技协、示范基地配套联动,根据区域特点和特色产业,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的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培训活动,每年培训2万人次。

4.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在实施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基础上,扶持发展一批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促进群众性、经常性、社会性科普活动开展,更好地满足群众的科技需求。

5.加强农村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集成省市科普资源,建设面向农村的科普信息资源库,组织编创图书、挂图、音像等科普资料,每年免费发放各种挂图、光盘等科普资料10万套、册。建立有效机制,扩大农村科普资源的共享范围。

(十七)团市委

    1.开发农村青年人才资源。配合市农业局等部门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配合市科技局做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培养青年星火带头人,配合科技部门开展“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20周年活动”;评选表彰莱州市杰出青年农民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

    2.提升农村青年就业创业技能。开展技能培养、政策宣讲等活动;召开现场观摩会,命名表彰一批优秀农村青年培训基地、中介组织和就业创业带头人;启动“农村青年发展基金”项目,成立“农村青年创业导师团”和“农村青年创业项目库”,以小额贷款、项目援助、技术指导等方式,为创业青年提供切实帮助。

3.提高农村青年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村青年基层组织建设,以项目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为重点,强势推进农村青年中心全面建设,促进农村各类青年协会社团蓬勃发展;在农村青年中心成立青年科普协会,培育发展农村基层各类青年专业技术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村青年组织化程度及当地农村青年科学素质提升的互助能力。

农民科学素质行动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为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做好本部门工作。部门间要密切协作,加强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莱州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2007-2008年工作要点

 

1、以《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指导面向农民的科学教育、培训和普及工作。(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科协、市林业局等)

2、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市安排示范性培训任务1000人,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以农民辅导员和示范农民为重点,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市农业局)

3、深入开展科普村村通,加强宣传栏管理工作,提高农村科普宣传的质量和水平,为农民传递科技信息、传授实用技术、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市科协、市财政局)

4、大力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文化科技三下乡活动等,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科协等)

5、实施百万新型农民培训计划,对农村妇女开展农业新技术、标准化、现代网络、市场营销等知识培训,积极参与“阳光工程”、“星火计划”的培训,确保农村妇女参训比例在40%以上。(市妇联)

6、组织实施农村沼气建设示范工程,开展农村沼气技术培训。全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示范村5个,中小型沼气示范工程5处。(市农业局)

 

 

 

 

 

 

 

 

 

 

 

 

 

 

 

 

 

 

 

 

 

莱州市城镇劳动人口提高科学素质

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在我市顺利实施,提高我市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提出以下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立足我市实际,以人为本,在广大城镇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二)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制造业强市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及技能水平,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三)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使其从农村劳动力尽快转变为城镇产业工人。

(四)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二、实施内容

  (一)加强对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合理分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的开展。

(二)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和培训教材。把国家职业标准的有关科学素质要求,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

(三)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素质。

(四)在企业、单位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创新,比贡献”竞赛和创建科普车间等活动。着力加强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教育,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自我发展与创新能力。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充分发挥各级科协、技协、职教协会、培训中心及研发中心等社团、机构的作用。

(五)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的职业培训机制,培养职工的学习能力和自觉提升科学素质的意识。

(六)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加强职业学校、城镇就业训练中心、科技培训中心、民办培训机构、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等培训机构建设,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

(七)以城镇社区为依托,开展“科普社区通”工作。通过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和科普志愿者队伍等机构和设施,搭建社区科普工作平台,并通过这一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建设学习型社区、科普示范社区,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

三、组织实施

根据《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的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安排,市劳动保障局、市经贸局、市总工会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安全生产主题活动)为城镇劳动人口提高科学素质行动的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科技局、人事局、广电局、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科协等为责任单位。

(一)职责分工。

  市劳动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城镇劳动人口提高科学素质行动方案,并组织协调方案的落实;指导技工学校和企业建立科学素质主题教室(或主题角);开展并推动安全培训活动;指定一批培训宣传所需的教材和宣传资料;组织、协调开展相关表彰活动。

市经贸局:与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开展节约能源、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城镇劳动人口提高科学素质行动安全生产主题活动的指导和推动工作,牵头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市总工会:与市劳动保障局、经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行动方案;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开展节约能源、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节约为重点的技术培训和重点工程立功竞赛;以各类技能竞赛为载体,开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市委宣传部:协调指导以节约能源、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市教体局:协调指导职业学校建立科学素质主题教室(或主题角);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并在相关课程中增设节约能源与职业安全与防护方面的内容;引导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的宣讲活动。

  市科技局:将节约能源、安全生产等科研课题列入相应科技计划支持范围;向公众推广与此相关的成熟技术和知识。

市人事局:指导协调对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进行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培训和宣传。

市广电局: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以节约能源、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并做好相关内容的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工作。

市环保局:与市经贸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宣传教育方案,编写环境保护知识读本。

  团市委:依托各级共青团组织、青年中心,组织形式多样的以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培训、宣传、竞赛活动,提高广大青年劳动者的科学素质和新时代青年劳动者的现代化生产意识。

  市妇联:依托各级妇联组织,开展以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实用技术培训,以及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提高妇女的科学意识和健康生活意识。

市科协:组织实施“科普社区通”工作,搭建社区科普工作平台。组织“讲创新、比贡献”竞赛,协作金桥工程开展专题展览展示、科普讲座、科普论坛等活动。组织编写针对城镇劳动人口的科普读物,组织有经验的专家学者组成宣讲团,深入厂矿、工地、学校等进行科学技术知识的宣讲活动。

(二)建立市级部门工作调度制度,负责推动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

四、主题活动

2007年—2008年的活动主题为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2009年至2010年的活动主题,根据莱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确定。

  (一)行动宗旨。将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的知识与能力培养作为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在城镇劳动人口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培训中强化节约能源、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培养方面的教育培训内容。

  (二)行动目标。使大多数城镇劳动者了解节约能源的知识、技术与方法,了解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基本规程和常用技术方法,树立起节约能源光荣和安全生产第一的意识,做到自觉节能降耗和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

  (三)主要活动形式。分为节约能源主题活动和安全生产主题活动。

1、节约能源主题活动方面,配合市科学素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设计如下内容:

  ——将“节约能源”的观念、知识和方法列入科学技术教育和培训课程,作为面向城镇劳动人口开展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大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以节约能源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城镇劳动者节约能源意识,形成自觉节约能源的习惯。继续开展节约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周”期间,举办企业节能成果和新能源开发利用成果展示活动。

——加强对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耗能岗位操作人员的节能培训,明年计划完成全市50%耗能设备操作人员的节能培训和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节能培训,提高企业节能管理水平。

——倡导和推动职业学校和企业积极开展科学素质主题活动,建立科学素质主题教室或主题角。鼓励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及培训机构开展知识竞赛及评选节约型班组和节约型个人的活动。

——加快实施“十大节能工程”。配合省里组织实施3个“节能100项”:面向国内、省内外优选重大节能技术和重大节能装备,在全市重点推广、组织实施节能示范工程。

2、安全生产主题活动方面,将紧密配合省和市安监局启动的全民安全素质工程进行:

  ——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倡导和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价值观,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使社会公众自觉遵法守法,人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每年在全市范围内搞一两次集中活动,形成强大声势,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

  ——广泛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经专门培训和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持相应证书上岗作业。在其他人群的培训中,如城镇劳动人口就业前培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都要普遍开设安全生产知识课程或模块,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都能够学到相关的科学知识。

——加强安全生产学科教育,倡导和推动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企业培训中心建立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科学素质主题教室或主题角,作为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平台。

——配合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加强宣传。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广泛开展知识宣讲、技能竞赛、橱窗陈列等活动;新闻媒体应开设专栏、专题、专版,拍摄影视专题片、广播剧等,宣传介绍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新技术新方法及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事迹。

——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中,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文化的内容,把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中。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创建节约型城市、节约型企业、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节约型村镇、节约型社区为内容的节约型社会“六创建”活动,逐步建立节约型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将节约能源、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城乡劳动者各项职业培训计划中。

  2、将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作为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内容,对于国家规定的实施就业准入的职业和工种,劳动者必须持证上岗。

3、在省和市有关劳动者培训补贴的项目中,将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其中。

4、按照省和市奖励政策,对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培训成效显著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人员保障

1、在企业及相关机构聘请专业人员作为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兼职教师和辅导员。

  2、在省和市开展的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中,强化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不断壮大安全生产培训师资队伍。

  (三)经费保障

1、各级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对科学素质主题教室或主题角的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城镇从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教育给予补贴。

2、各有关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对重点教材、宣传资料的开发,重点研究课题和大型活动给予经费支持。

 

 

 

 

 

 

 

 

 

 

 

 

 

 

 

2007—2008年城镇劳动人口

提高科学素质工作要点

 

根据《莱州市城镇劳动人口提高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07—2008年的活动主题为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行动宗旨。将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的知识与能力培养作为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在城镇劳动人口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培训中强化节约能源、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培养方面的教育培训内容。

  二、行动目标。使大多数城镇劳动者了解节约能源的知识、技术与方法,了解国家、省、市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基本规程和常用技术方法,树立起节约能源光荣和安全第一的意识,做到自觉节能降耗和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

  三、主要活动形式。分为节约能源主题活动和安全生产主题活动。

(一)节约能源主题活动方面。配合市科学素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设计如下内容:

  ——将“节约能源”的观念、知识和方法列入科学技术教育和培训课程,作为面向城镇劳动人口开展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大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以节约能源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城镇劳动者节约能源意识,形成自觉节约能源的习惯。继续开展节约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周”期间,举办企业节能成果和新能源开发利用成果展示活动。

——加强对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耗能岗位操作人员的节能培训,明年计划完成全市50%名耗能设备操作人员的节能培训和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节能培训,提高企业节能管理水平。

——倡导和推动职业学校和企业积极开展科学素质主题活动,建立科学素质主题教室或主题角。鼓励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及培训机构开展知识竞赛及评选节约型班组和节约型个人的活动。

——加快实施“十大节能工程”。配合省里组织实施3个“节能100项”:面向国内、省内外优选重大节能技术和重大节能装备,在全市重点推广、组织实施节能示范工程。

(二)安全生产主题活动方面。将紧密配合省和市安监局启动的全民安全素质工程进行:

  ——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倡导和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价值观,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使社会公众自觉遵法守法,人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认真组织全国统一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选拔选手参加山东省第二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大赛。

  ——广泛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经专门培训和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持相应证书上岗作业。在其他人群的培训中,如城镇劳动人口就业前培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都要普遍开设安全生产知识课程或模块,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都能够学到相关的科学知识。

——加强安全生产学科教育,倡导和推动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企业培训中心建立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科学素质主题教室或主题角,作为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平台。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知识更新,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的发放工作;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组织参加第二届全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

——配合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加强宣传。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形式,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广泛开展知识宣讲、技能竞赛、橱窗陈列等活动;新闻媒体应开设专栏、专题、专版,拍摄影视专题片、广播剧等,宣传介绍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新技术新方法及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开发和指定一批教材和宣传册,大力普及安全生产和科普知识。在各类培训机构和生产现场的显著位置,都要张贴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画和重要规程。

——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文化的内容,培养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以点带面,组织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把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中。

 

 

 

 

 

 

 

 

 

 

 

 

 

 

 

 

 

 

 

 

 

莱州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莱州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的实施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协担任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为责任单位。为了做好该项工程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的任务和要求,拓展和完善现有各类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有计划地推进科普设施的建设与发展,新建科技类博物馆,发展基层科普设施。通过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我市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公众利用科普设施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需求。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制定《莱州市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意见》

根据国家、省《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制定《莱州市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意见》,提出全市科普设施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分布与规模等,加强对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协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二)按照国家标准做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认定和管理

1.根据《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等科普设施专用的国家标准,指导全市科普设施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室内环境、运营管理、改造更新等。(市建设局、市发改局、市科协)

2.根据国家科普设施的认定办法、管理条例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详细合理的工作细则和办法,规范和推动科技场馆及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建设局)

3.根据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科普设施的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的工作细则和办法。(市妇联)

(三)突出社会公益性,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和中国科协、发展改革局、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科协发普字[2003]30号)等相关政策,坚持科普设施的公益性原则,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尽快恢复挪作他用的科普设施的科普功能。(各成员单位)

2.发挥科普设施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

──推动各类科普设施与学校科学教育的衔接。组织开展校园科技馆主题活动。将中小学科学教育的场所拓展到科技馆等科普场所,使科技馆资源与学校教育特别是科学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相衔接。(市教体局、市科协)

──进一步发挥各级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基层科普设施的作用,改善设施硬件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青少年开展科普活动创造条件。(市科协、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妇联)

3.丰富科普设施的活动内容,提高展教水平,增强吸引力。

──提高科普展览、展品设计制作水平和能力。择优扶持一批设计制作机构,推动设计制作社会化,提高科普产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市科协)

──推进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林业局、团市委)

──发挥科研单位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各类科普设施的人员培训,加强不同类型设施间使用和管理的经验交流,提高利用设施开展科普活动的水平。(各成员单位)

4.增加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和专业设施的科普功能,发挥它们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作用。

──科研机构、学校等以不同方式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实验室、研发中心等机构和设施有针对性地向公众开放。(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科协)

──在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公园、植物园、博物馆、可开放实验室增设互动科普设施,增强科普能力。(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科协)

──拓展和完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不断开发满足青少年参与需求的科普活动项目,完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设施;发挥科普类青少年教育基地在科普教育中的作用。(团市委、市教体局、市妇联)

──增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科普教育功能,将有关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内容,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的提高。(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教体局)

──增强职工学校、文化宫、俱乐部等企业文化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逐步对全市工会系统的职工学校、文化宫或俱乐部进行设施的提升与改造,并组织开展各种科普活动,吸引职工参与,使它们作为企业科普活动的重要阵地,满足职工群众获得科普教育、提升科学素质的需要。(市总工会)

──完善妇联系统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普设施功能。引进和开发适合广大妇女、儿童科普需求的活动项目,创新活动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创建市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主题活动,强化妇女活动中心实践育人功能。(市妇联)

(四)加大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

1.将基层科普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评比和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求的考核内容,推动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市科协、市教体局)

2.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科普设施建设,在全市社区、乡村和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科普画廊(宣传栏)、科普活动室(站);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推进“农民科技书屋”建设;加强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解决部分村级党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总工会)

(五)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设施建设

1.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

有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的政策和措施。(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协)

2.研究制定鼓励科研院所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的政策和措施。(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科协)

3.根据《科普法》、《省科普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推进我市有关科普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工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2007-2008年重点工作

(一)发展科普基础设施

1.根据全国《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山东省关于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关于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意见。(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

2.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指导我市科技场馆建设。(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协)

3.根据国家关于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实施意见,拟定我市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科协)

4.根据国家规定,部署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制定建设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计划。(市委组织部)

5.做好市科技馆的筹划建设工作。(市科协、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

6.在全市成立一批流动电影放映队;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市总工会)

7.对共青团、妇联所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教育基地工作情况进一步调查摸底,做好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大力推动青少年宫建设,努力扩大青少年科普活动阵地覆盖面。(团市委、市妇联)

8.加强基层林业站的科学普及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镇街技术推广站基础设施建设。(市林业局)

9.在全市农村实施“一站、一栏、一员”工程,在所有镇街及中心村建成一处科普活动站,在所有行政村建成一处高标准科普宣传栏,配备一名科普宣传员,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农村科普能力。(市科协、市财政局)

10.在全市城区实施“社区科普通”工作,在城市社区建设一组高标准的科普宣传栏,建立一处科普活动室(站),创办一所居民科普学校,成立一支科普志愿者队伍,搭建城市社区科普工作平台。(市科协)

(二)提高科普基础设施展教能力

1.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培训、教育基地功能,对部分家长学校骨干、家庭教育指导者进行培训;开展农村剩余女劳动力转移培训,城镇妇女就业、再就业培训。(市妇联)

2.建设全市环保科普基地,创建全国环保科普基地。(市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构

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协担任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教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担任责任单位的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协调小组。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协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同志担任,其他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协调员,并各确定一名具体联络员。

(二)落实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

各级政府应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对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层科普设施的功能。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各成员单位根据承担的任务,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三)完善计划方案,加强资源整合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纳入议事日程,合理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计划;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莱州市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科协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教体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为做好这项工作,经各成员单位研究,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十一五”期间主要推动的工作包括:

    1、按照国家为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不断出台和完善的政策及相关法规,及时提出贯彻意见和相关地方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做好各部门责任分工。

2、推动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专兼职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发展的良好环境。

3、推动建立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投入机制,研究加大政府科普投入的措施,制定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公益事业的政策措施。

4、建立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调查机制,根据国家监测评估指标大纲,建立适合我市实情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情况监测指标体系,并开展试评估。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研究提出科普事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和措施。

 1、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按照逐步出台的《科普法》实施细则,研究制定更加贴合我市实际的贯彻实施意见。(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山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有利于我市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投入、科普税收优惠等政策。市、镇二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里要从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制定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赞助、捐赠科普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公益性科普事业实体。形成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资金支持的多渠道科普经费投入机制。(市科技局、市科协和市财政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3、做好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按照《莱州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提出加强全市科普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科普工作成果的认可和尊重;明确大众传媒的科普传播社会公益责任,提升科技传播能力;强化科技工作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强重大科技成果的科普宣传;开展科普工作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全面提高我市科普工作能力。(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二)推动科普队伍建设。

 1、以高等院校为依托,以办科普传播进修培训等形式,着力培养科技传播、科普创作以及理论研究等各类科普专业人才。(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2、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科技培训,专门设立科普创作、科普传播等进修课程,有计划的培训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科技教育,提高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普创作和科普服务能力。(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3.依托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鼓励和支持科技专家进行科普创作,参与科普教育、科技传播和普及活动。(市科技局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4、加强各级科普组织和科普网络建设。合理配备镇街科普工作人员,培养培训村级科普员,完善全市科普组织网络和科普工作队伍。(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5、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高校学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和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的专业和技术特长,鼓励他们积极争当科普志愿者。建立各级科普志愿者协会,逐步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普兼职人员和志愿者队伍。以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为载体,在企业职工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技术培训,总结、推广和应用职工的技术创新成果,全面提升企业职工的科技素质。(市经贸局、市总工会、市科协、团市委、市妇联)

6.严格执行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科技记者、编辑等大众传媒科普人员的素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广电局、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三)建立表彰奖励制度。

对在我市科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每3年一次,由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四)建立和完善科普监测评估体系。

1.根据国家《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提出高于全省水平的《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2.定期开展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调查。会同统计部门,以扩大调查样本的方法实施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调查。实施年度全市科普统计工作,准确地掌握全市科普资源和配置状况,为政府科普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提供依据。(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3.根据《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提出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五)完善督促检查和考核机制。

1.建立完善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督查制度。对是否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纳入当地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工作进度、责任落实等情况实施督查。(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2.建立考核制度。对镇街和单位的实施情况、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各级、各有关单位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人事局、市科协和市科技局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3.协调有关单位,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全市科技进步绩效考核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文明镇街等考核目标。(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三、2007-2008年重点工作

(一)科普政策法规。

1.根据国家《2006-2010年中国青少年科技活动指导纲要》制定我市相关实施意见。(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科协、团市委、市妇联)

2.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市科普能力建设若干意见。(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教体局、市广电局)

3.研究巩固、发展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制定关于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实验室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若干意见。(市科技局、市科协)

4.研究提出科普投入增长的相关政策。(市科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有关成员单位)

(二)科普队伍建设。

1.制定培训计划,实施提高科普能力方面的知识培训。(市科协)

2.进行市镇科普组织情况调查,提出《加强全市科普组织和科普网建设的意见》。(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人事、市教体局)

3.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团市委)

(三)表彰奖励。

表彰全市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市人事局、市科协、市科技局)

(四)监测评估。

1.研究制定《莱州市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市科协、市科技局)

2.成立监测评估工作专家委员会,并对监测评估工作提出安排计划。(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3.开展2006年度科普工作统计。(市科技局、市科协)

(五)督促检查考核

1、提出年度考核内容和指标要求,实施对镇街和市直相应部门的考核。(市人事局、市科协、市科技局)

2、做好文明建设考核,科学素质指标的制定和考评工作。(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四、工作要求

(一)将“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工作列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任务,提出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结合部门和地方的实际,推动相关任务和具体工作内容在本单位和本系统的组织和实施;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二)落实责任部门和单位具体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协调。

(三)在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中,注意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工作会议,听取多方面意见,力求保障条件和监测评估的相关政策意见的实际、实用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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